CN-IETS-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能力
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能力評價簡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 濟融合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 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等 決策部署,推進以信息化支撐科技創新,促進社會經濟高質 量發展,中國技術市場協會(以下簡稱中技協)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發布《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 能力要求》團體標準, 正式開展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能力評價相關工作。
一、能力評價的對象
以下組織可提出能力評價申請:
(一)中央企業、地方所屬國企、民營企業和金融機構 等各類企業。
(二)高等院校、中小學、學前教育和職業學校等教育 培訓機構。
(三)醫療、康養和慈善等社會服務機構。
(四)科研院所、新型研發組織(重點實驗室、創新中 心、創新綜合體等)等科研機構。
(五)協會、學會、商會和聯合會等社團組織。
二、能力評價的組織實施
1.中國技術市場協會科學技術評價中心(以下簡稱評價 中心)負責能力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2.由中技協公開遴選的第三方評價機構負責能力評價 受理,經書面審查和現場審核,并出具評價報告和推薦意見 后報評價中心。
3.評價中心依據中技協相關規定要求組織評審,對于評 審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的,頒發相應能力評價證書。
三、能力評價的工作流程
評價申請 申請受理 簽訂合同 文件審查 評價計劃
頒發證書 結果公示 專家評審 調整階段 現場審查
四、能力評價證書的類別
能力評價證書分為《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能力評價證 書》和《數字化技術應用與創新能力評價證書》兩類,申請 組織可自主選擇相應類別提出申請。
(一)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能力評價證書,由高到低 分為五個等級:
1.*級(CN-IETS E),表示組織的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能力*,處于同行業乃至多數行業的*水平,為信 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的標桿。
2.一級(CN-IETS 1),表示組織在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
務方面具有很高的水平,在同行業處于*地位。
3.二級(CN-IETS 2),表示組織的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能力較好,在大多數能力子域的水平較高。
4.三級(CN-IETS 3),表示組織具備一定水平的信息化工程和技術服務的能力,但是仍有較大的改進機會。
5.四級(CN-IETS 4),表示組織初步具備信息化工程與技術服務的能力,但改進空間大。
(二)數字化技術應用與創新能力評價為符合性評價, 不設分級。
五、能力評價證書的用途
(一)招投標機構遴選服務商的參考。
(二)各級*制定獎勵、補貼等政策的參考。
(三)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對獲證組織進行授信、盡 調的參考。
(四)獲證組織達到評先爭優目標的證明。
(五)獲證組織信用、商譽、品牌等方面公信力的證明。
(六)獲證組織自身數字化、信息化水平的證明。